臨時高壓消防給水系統的高位消防水箱的有效容積應滿足初期火災消防用水量的要求,并應符合下列規定:
1 一類高層公共建筑,不應小于36m3,但當建筑高度大于100m時,不應小于50m3,當建筑高度大于150m時,不應小于100m3;
2 多層公共建筑、二類高層公共建筑和一類高層住宅,不應小于18m3,當一類高層住宅建筑高度超過100m時,不應小于36m3;
3 二類高層住宅,不應小于12m3;
4 建筑高度大于21m的多層住宅,不應小于6m3;
5 工業建筑室內消防給水設計流量當小于或等于25L/s時,不應小于12m3,大于25L/s時不應小于18m3;
6 總建筑面積大于10000m2且小于30000m2的商店建筑,不應小于36m3,總建筑面積大于30000m2的商店,不應小于50m3,當與本條第1款規定不一致時應取其較大值。
CONTACT US
地 址:江蘇省宜興市和橋鎮工業區集中區
郵 編:214216
電 話:0510-87888596
手 機:13003343477 (王先生)